您好,欢迎访问长沙讨债网站!
全国咨询热线13135017535
长沙要债公司:欠款人死亡继承遗产的人要还债吗?-企业新闻-长沙讨债公司-长沙要债公司-长沙收账公司-专业讨债要账公司[不成功不收费]-长沙天正讨债公司

新闻动态

长沙要债公司:欠款人死亡继承遗产的人要还债吗?
发布时间:2024-05-15 18:26:45浏览次数:19

 欠款人死亡债务怎么办

01、国家法律是怎么规定的

由于《民法典》即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,我们就直接看法典的规定,而不用再去看《合同法》、《民法(通则、总则)》及《继承法》等单行法的相关规定。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159条的规定,自然人死亡后,可以分割遗产。但分割遗产前,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合法债务。但是,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。

第1161条有规定,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合法债务,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,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。

第1161条第2款规定,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,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。

现行的《继承法》及其司法解释也同样做出了类似规定,但《继承法》等单行法即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,因而也没有多少深入探讨的必要。

02、结合题主情况,如何解读法律规定

我从两个方面去理解这个问题:长沙要债公司

1、债务人欠债后去世,应当用其遗产优先清偿生前债务

债务人基于生产、生活、商业经营需要,向别人借贷,但在还没有完成夙愿,还没有来得及清偿这些债务的时候,去世了。

那他遗留下来的财产,比如,房屋、生产资料、储蓄、应收账款、公司股权之类的,就是他的遗产。在分割遗产前,应当将这样的财产剥离出来,优先清偿国家税款和合法债务。

2、如果没有优先清偿合法债务就分割了遗产,继承人承担有限清偿责任

继承人没有将死者的生前债务依法清偿,就把遗产分割了,此时债权人可以向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主张死者的生前合法债务。

但是,继承遗产的人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的限额是有限的。

也就是继承人只以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清偿责任;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,继承人可以不还。


在线客服
联系电话
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13135017535
  • · 专业的设计咨询
  • · 精准的解决方案
  • · 灵活的价格调整
  • · 1对1贴心服务
在线留言
回到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