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侦探调查公司:调查举证和调查取证的区别?
调查举证和调查取证在法律程序中具有不同的含义和职责。
定义和职责
调查取证:取证是指收集、获取证据的过程,涉及通过各种合法手段和方法来获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。取证可以由当事人自行进行,也可以由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依职权或依申请进行。取证的目的在于发现和固定证据,为后续的举证和质证环节提供基础。
调查举证:举证是指当事人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,有责任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行为。举证是当事人履行举证责任的一部分,旨在支持自己的主张并说服裁判机关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决。举证的方式可以包括口头陈述、提供书面材料、播放视听资料等。
程序和法律后果
调查取证:取证通常发生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之前或进行过程中,可能包括现场勘查、询问证人、调取书证或物证等。取证的过程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,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。如果取证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或侵犯他人权益,所取得的证据可能不会被法院采纳。
调查举证:举证是诉讼或仲裁程序中的一个环节,通常在法庭调查阶段进行。当事人需要向法庭出示并说明其所掌握的证据,以支持自己的主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