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房产继承中一方不同意卖房时,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:
协商解决:首先,尝试与不同意卖房的继承人进行协商,了解其不同意的原因,并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。可以通过协商房屋作价分割或者由对方给予一方补偿的方式,以达成共识。
申请调解:如果协商无果,可以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。调解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意见和实际情况,提出调解方案,并协助双方达成协议。
提起诉讼:如果调解仍未能达成一致,可以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法院将根据继承法的原则和双方提供的证据,进行公正的裁决。
法律判决的执行:在法院作出判决后,如果一方仍不履行判决,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但需注意,强制执行应遵守法定程序,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。
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,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、和睦团结的精神,协商处理继承问题。遗产分割的时间、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;协商不成的,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